婚后老公生病,治疗费是老婆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婚老婆可以要求老

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一方得病另一方需要照顾支付医疗费等,这是夫妻之间相互帮助的义务。但是如果离婚的话,那么财产分割一般是不考虑一方得病而多分财产作为补偿的。
作为另一方可以在道义上给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但是法律上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因为一方婚后得病,而另一方就必须给予补偿的,所以另一方也可以不支付所谓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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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的债务,依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论双方离婚与否,都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夫妻离婚前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债务方独立使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即可。由此可见,离婚后妻子一方对债务是否清偿主要与该债务的性质有关,妻子离婚后只对尚未清偿完毕的夫妻共同债务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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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一方得病另一方需要照顾支付医疗费等,这是夫妻之间相互帮助的义务。但是如果离婚的话,那么财产分割一般是不考虑一方得病而多分财产作为补偿的。
作为另一方可以在道义上给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但是法律上面并没有明文规定因为一方婚后得病,而另一方就必须给予补偿的,所以另一方也可以不支付所谓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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