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联系不到,公司不经营了,起诉退股

按照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协商退股,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起诉,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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